根据消防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将辽宁省消防救援局系统整治期间的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二、受理范围
受理辽宁省消防救援局范围内系统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装备采购和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选人用人以及接受消防部门管理指导的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五个方面)中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原则上不受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诉求、矛盾纠纷以及辽宁省消防救援局系统整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外内容。
三、举报方式
(二)电子邮箱:
lnxfjyzdjw@163.com
(三)来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邮编:110032)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违纪违法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辽宁消防)